憲法準備技巧-高普/地特/司法/警察考試/國營事業
考公職專欄 2021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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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準備技巧-高普/地特/司法/警察考試/國營事業

憲法上考題不外乎分成基本權利以及權力分立兩大類,兩者共通點都在於要熟稔司法院釋字,以及與熱門時事議題之搭配。

就基本權必須要熟知的是如何操作衍譯一系列概念:基本權種類、基本權侵害原、形式合憲性、實質合憲性以及最後的結論。就此必須能夠精準操作每個基本權發展當中,司法院釋字所建構的不同審查密度模型,諸如言論自由的事前及事後限制等差異(司法院釋字第744號解釋等);工作權的三階段審查(司法院釋字第584、649號解釋等),並將考試題意所示的各種案例帶入審查討論。

其中,要特別注意的在於除了上述所講的各種司法院釋字外,必須要注意各種基本國策及憲法委託,諸如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,其不僅得以作為基本權審查中,立法者之正當目的依據,亦有可能作為審查密度降低之因素。

最後,則是有關特別權力之討論,於我國權力分立往往側重於解決個案而生,諸如核四停建(司法院釋字520)、NCC人事案(司法院釋字613)以及中央地方間權力劃分相關議題(司法院釋字769)都是必然要熟知在心的。

最後,在答題上務必要能夠確實針對出題者所詢扼要回答,避免沉浸於自己的假想跟過度的學說論述,詳言之,答題毋庸就理論非常詳盡說明,應該是要針對爭點扼要回應,比如審題當中如果發現沒有形式合憲性問題,就毋庸再多花篇幅論述,簡單交代本題沒有形式合憲疑義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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